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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厢镇村民义务监督制度助推安置房建设

发布时间:2014-03-11 08:20

 

  近年来,城厢镇积极发挥统战成员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,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、调动起来、发挥出来,共同协调社会关系、化解社会矛盾、促进社会公正。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当好参谋,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民主监督。

  在农民安置小区建设过程中,城厢镇探索实施村民义务监督制度,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安置工程。一是支持村级组建村民监督联络组。在村两委会指导下由村民代表大会从村民代表、老干部、老党员及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工匠中推荐产生村民义务监督员,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义务监督员组成安置房建设监督联络小组,参与安置房建设监督。二是健全制度支持村民联络组加强监督。出台《安置房建设村民义务监督制度》,明确村民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,全程参与安置房建设规划设计、材料采购、施工质量、安全生产、竣工验收、分房安置等环节的监督。在新毛安置小区建设过程中,从2011年启动建设到今年7月底全面竣工,村民监督联络小组共进行现场巡视、检查40余次,发现大小问题39个,通过旁听工程建设例会、召开现场座谈会、参与重要单项工程的考察等形式提出合理化意见、建议,已解决问题26个。三是加强管理规范监督活动。村两委会负责村民义务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,并提供必要物资和技术支持。村民联络小组既是监督员,又是政府的宣传员,通过监督、巡查及时向村民反馈安置房建设相关情况,宣传政府所做的工作、制定相关政策和采取的措施,畅通村民与政府的沟通渠道,确保安置房有序建设。